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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牛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风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

环[2017]4号),现将浙江银牛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风机技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银牛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风机技改

建设单位:浙江银牛机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岭市大溪镇鑫山村五峰工业园十号楼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22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7.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02mg/L、悬浮物78mg/L、氨氮22.5mg/L、总磷4.0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2.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塑工序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的最高平均浓度为13.2mg/m3;固化工序B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平均浓度为15.0mg/m3;喷漆废气排气筒C出口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最高平均浓度分别为6.96mg/m3、﹤0.004mg/m3、<0.006mg/m3、<0.005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柴油燃烧排气筒D出口SO2、NOX、颗粒物的最高平均浓度值分别为11mg/m3、138mg/m3、6.0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值为1.69mg/m3,最高小时均值为1.66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6mg/m3,厂界苯系物(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0015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6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孙家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已按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厂区已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临时贮存,项目产生的废抹布、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危化品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委托台州市一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无污水处理污泥产生;废漆包线、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有1处危险废物暂存点,危废暂存仓库已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盗处理,基本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及其修改单的贮存场所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危废产生情况核计,企业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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