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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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
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恒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20吨金属饰品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恒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20吨金属饰品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恒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上城路213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2月10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7.6(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50mg/L、悬浮物341mg/L、氨氮25.8mg/L、总磷7.1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打磨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2.6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项目熔化压铸排气筒B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7mg/m3,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化压铸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6.20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0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分别为2.77mg/m3、0.484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小时均值分别为3.51mg/m3、0.550mg/m3,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附录表A.1规定的限值。
3、噪声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火花油、废机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含油包装桶、废原料包装桶等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收集转运;金属边角料回炉重新利用;炉渣、不合格产品、废砂轮、废布袋、收集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H9bpgOtkZ90a8c3BOBuKw 提取码: ks5g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zMdNNZi5J_XDsWygSawGg 提取码: a8qw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sYlBZb17ksKE_DYG5s4QA 提取码: amk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