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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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铭宽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抗菌新材料PP包装产品及餐垫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铭宽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抗菌新材料PP包装产品及餐垫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
单位:义乌市铭宽文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义西工业区新潘路A11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以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1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7.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18mg/L、氨氮26.4mg/L、总磷3.40mg/L、悬浮物185mg/L、动植物油2.62mg/L。生活污水外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平均浓度为3.08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排气筒A出口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为151无量纲,符合《义乌市铭宽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抗菌新材料PP包装产品及餐垫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地方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小时均值为1.08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80mg/m3;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19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为<1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侧厂界1、西南侧厂界2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已按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厂区已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原料桶、含油墨等废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橡皮布、润版废液、废滤袋、废墨等危险固废,委托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包装废料、布类边角料、皮类边角料、纸板边角料、白纸边角料、废 CTP 版、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项目激光机未建设,故无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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