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舒纹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炫彩圣诞工艺品技改项目(先行)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舒纹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炫彩圣诞工艺品技改项目(先行)
单位:义乌舒纹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甘三里街道后溪路9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以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30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为6.9-7.1(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82mg/L、悬浮物196mg/L、氨氮29.0mg/L、总磷5.5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低浓度颗粒物的最高平均浓度分别为13.0mg/m3,0.044mg/m3,2.0mg/m3,均符合《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平均值为2.40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标准。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70mg/m3,乙酸乙酯的最高浓度为0.008mg/m3,乙酸丁酯的最高浓度为0.017mg/m3,均符合《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39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厂界1、南侧厂界2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http://www.zjmusen.com/0/www.zjmusen.com/upload/2025/6/11/20256118435783.pdf
验收意见:http://www.zjmusen.com/0/www.zjmusen.com/upload/2025/6/11/202561184340666.pdf
其他说明事项:http://www.zjmusen.com/0/www.zjmusen.com/upload/2025/6/11/2025611844665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