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
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东欣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塑料彩印包装袋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东欣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塑料彩印包装袋迁建项目
单位:义乌市东欣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集聚产业园1栋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3~7.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81mg/L、悬浮物81mg/L、氨氮12.0mg/L、总磷2.00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7.2mg/m3,苯的最高浓度为0.097mg/m3,苯系物的最高浓度为0.010mg/m3,乙酸乙酯的最高浓度为0.206mg/m3,均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12mg/m3,甲苯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厂界苯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侧厂界、北侧厂界、东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厂区已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包装材料(沾染油墨、稀释剂、复合胶等)、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负责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mL64yTi7PMDuyERoX0kJQ 提取码:n8bh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ydFCTYkONupWKgP9Q6Hkg 提取码:3l5m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ho-_Fu4nCK_hpLJygTHlw 提取码:yk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