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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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先行)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先行)
单位: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西城路1559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以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7.3(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99mg/L、悬浮物50mg/L、氨氮30.4mg/L、总磷7.75mg/L、总氮4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2.3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气筒A 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5.74mg/m3,最高速率为0.1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项目废气排气筒A 出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09(无量纲),符合《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的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排气筒B 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7.37mg/m3,最高速率为0.1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分别为1.63 mg/m3、0.44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值为1.90mg/m3,最高平均值为1.78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侧厂界1、北侧厂界2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留雅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已按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厂区已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冷却塔污泥、喷淋塔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8hz94nnD9W8ASsLXLaVaA 提取码: x4v5
验收意见:http://www.zjmusen.com/0/www.zjmusen.com/upload/2024/8/2/202482151913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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