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义华五金电镀有限公司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义华五金电镀有限公司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义华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城店路73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3~7.28(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70mg/L、悬浮物134mg/L、氨氮22.2mg/L、总磷4.33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A出口 SO2、NOX、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6mg/m3、40mg/m3、11.0mg/m3;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B出口 SO2、NOX、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5mg/m3、25mg/m3、9.1mg/m3;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A、排气筒B出口烟气黑度均为0.5级;烟气黑度、SO2、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燃气锅炉NOX的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截止至项目环保验收,尚未产生废树脂,企业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区,待废树脂产生后将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经现场核实,企业设置的危废仓库可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监测报告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a5-2DV01EtK9KTEC_8oDA
提取码:ypb1
专家意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Qekz_-WXloKCrglPOmRiQ
提取码:amt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