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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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变更前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将《佛堂镇大学路与湖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一、基本信息 佛堂镇大学路与湖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位于义乌市佛堂镇王宅村,占地面积为37237.83m2。地块南至疏港快速路(在建)与义乌协同创新园,隔路为王宅集聚区;西至安头村与朝阳西路,隔路为农田与村庄;东至疏港快速路(在建),隔路为文昌里小区;北面隔湖山路为浙大国际学院(在建)。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20°0'7.70",北纬 29°12'53.06"。
二、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土壤司关于部长信箱来信“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等三个办理单的答复》、生态环境部《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2020年6月24日)等相关文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佛堂镇大学路与湖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按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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