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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鸿兴彩印厂年印刷140吨OPP薄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鸿兴彩印厂年印刷140吨OPP薄膜建设项目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鸿兴彩印厂年印刷140吨OPP薄膜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鸿兴彩印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聚贤路11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以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1月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为7.1-7.3(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76mg/L、悬浮物49mg/L、氨氮26.6mg/L、总磷3.70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4.7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37kg/h;印刷排气筒A出口苯的最高浓度为<0.004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6.1×10-5kg/h;印刷排气筒A出口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237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3.4×10-3kg/h;印刷排气筒A出口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02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3.1×10-4kg/h;印刷排气筒A出口异丙醇的最高浓度为<0.00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3.0×10-5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印刷排气筒A出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09(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最高浓度分别为2.18mg/m3、<1.5×10-3mg/m3、<1.5×10-3mg/m3、<1.5×10-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金属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4N-5NPlZi1-4w-58VNBuQ?pwd=5vto

提取码:5vto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jKuE-2VZJCYymOVbom2cA?pwd=fmmr

提取码:fmmr

其他说明事项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HEHxhVh34fT016dVnM35A?pwd=k28u

提取码:k2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