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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超达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西城路1559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7.3(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86mg/L、悬浮物38mg/L、氨氮28.2mg/L、总磷5.8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气筒A 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2.31mg/m3,最高速率为5.5×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分别为1.69 mg/m3、0.409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侧厂界、西侧厂界、南侧厂界、东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留雅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含油墨抹布和空油墨罐收集后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监测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LqLYhTMbprG_xkpxOUNUg?pwd=3etv

提取码:3etv

专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D-X4xWBuHdlMg6IG_h3AA?pwd=b6lx

提取码:b6lx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cOJ_T44H1rMoQPZ6M-iqg?pwd=xovs

提取码:xo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