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锐超相框有限公司年产900万个各类相框、镜框、画框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锐超相框有限公司年产900万个各类相框、镜框、画框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锐超相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塔山路100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2月8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7.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56mg/L、悬浮物88mg/L、氨氮26.1mg/L、总磷6.06mg/L、动植物油类4.50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融挤出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3.10mg/m3、<0.004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上光、覆膜、手绘废气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最高排放浓度为6.23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3.2×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排气筒C验收监测期间饮食业油烟排放折算浓度分别为0.53mg/m3、0.60mg/m3,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大型规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值为1.80mg/m3,最高小时均值为1.76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6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苯乙烯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东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前案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废手绘笔、沾染化学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含油墨、绘画颜料废抹布、洗笔废液、废过滤网片、杂物、废墨渣、废活性炭等危废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PS线条边角料、木头边角料、玻璃边角料、废烫金纸、一般废包装材料、循环水过滤废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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