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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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爱梦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支甲缘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爱梦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支甲缘油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爱梦斯化妆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相宜路90号B幢6楼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1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为7.0-7.3(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6mg/L、悬浮物30mg/L、氨氮24.8mg/L、总磷2.57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搅拌、灌装车间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3.6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1.4×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9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厂界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为<1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中的相应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东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前宅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袋、废包装材料、废白油桶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香精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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