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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创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水刺无纺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浙江三创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水刺无纺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三创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水刺无纺布建设项目

单位:浙江三创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岩湖路 18-2 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7.5,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6mg/L、悬浮物90mg/L、氨氮27.6mg/L、总磷2.08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产废水中的pH值范围7.0~7.1,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7mg/L、悬浮物19mg/L、氨氮0.768mg/L、总磷0.479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6.5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5.0×10-2kg/h,排气筒A出口SO2最高日均值浓度<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2.3×10-2kg/h,排气筒A出口NOx最高日均值浓度10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7.4×10-2kg/h;项目排气筒B出口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5.9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3.9×10-2kg/h,排气筒B出口SO2最高日均值浓度<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2.0×10-2kg/h,排气筒B出口NOx最高日均值浓度11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7.5×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26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5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东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项目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次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专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BwVsUbGBSrRAdi4G_Gghg      提取码:ldi3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O-FKmiZSd0ytpIUw8ZBRg       提取码:0d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