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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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浙江红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标块蒸压砖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红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标块蒸压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红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东陶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2021年8月12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中的pH值范围为7.04~7.2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3mg/L、悬浮物129mg/L、氨氮20.7mg/L、总磷5.43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废气排气筒A出口氮氧化物的最高浓度为146mg/m3,二氧化硫的最高浓度为<3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11.8mg/m3,烟气黑度为0.5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破碎废气排气筒B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1.3mg/m3,氟化物的最高浓度为1.81mg/m3,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9620-2013)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灰粉废气排气筒C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24.5mg/m3,搅拌排气筒D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18.7 mg/m3,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9620-2013)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6mg/m3,厂界氟化物的最高浓度为<0.0005 mg/m3,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东洪村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树脂、废片碱包装袋收集后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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