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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韩诺泵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水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浙江韩诺泵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水泵技改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韩诺泵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水泵技改项目

单位:浙江韩诺泵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桃夏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1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7.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00mg/L、氨氮21.7mg/L、总磷5.24mg/L、悬浮物6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3.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32.8mg/m3,苯系物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015mg/m3,乙酸酯类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006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浸漆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8.30mg/m3,苯乙烯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004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抛丸排气筒C出口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为23.3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2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7mg/m3,苯系物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苯乙烯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6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38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下廊桥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温岭市亿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抛丸抛光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废钢丸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一般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QefFVKvWpwnQmsIC_q4FA  提取码:nsbr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ETdKXRwbLZ1Y5xdUCyyWA  提取码:yk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