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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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东阳市祈彩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盒粉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阳市祈彩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盒粉饼建设项目
单位:东阳市祈彩化妆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长松岗工业功能区B7地块(浙江金湖科技有限公司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1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为7.17~7.38(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15mg/L、悬浮物81mg/L、氨氮15.5mg/L、总磷5.19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打粉、压粉、筛粉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2.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8.1×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包装废料、收集的粉尘、废内衬袋、废原料桶、废抹布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内衬袋、废原料桶、废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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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YbcUy9INzL4o-6pqr8CKg 提取码:dade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nm7u_dD1E_qL718Hb5KaA 提取码:29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