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暖鸿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纸质印刷品建设项目(先行)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阳市弘萱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化妆品建设项目
单位:东阳市弘萱化妆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长松岗功能区曙光街999号3号楼5-6楼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2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8~7.1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94mg/L、悬浮物44mg/L、氨氮19.8mg/L、总磷5.29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气筒B出口、废气排气筒C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27.2mg/m3、31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分别为8.8×10-2kg/h、0.1kg/h,蜡基类车间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9.3×10-3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8.9×10-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分别为0.81mg/m3、0.417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最高浓度值为15(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沾染化学原料的废原料桶、废内衬袋、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粉类产品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经现场核实,企业设置的危废仓库可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OzHYp9w8dNDuzLRQe3E1Q 提取码:9uke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mvMxUVQH4pWp5DXFCLIsQ 提取码:9e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