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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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7200万盒中成药扩建项目(先行)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7200万盒中成药扩建项目(先行)
单位: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经发大道21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1)由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调节池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总氮、总氰化物、色度、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2.82×103mg/L、18.7mg/L、6.26mg/L、122mg/L、32.4mg/L、<0.004mg/L、144(倍)、3.52mg/L、586mg/L,pH值范围为12.0~13.3(无量纲)。
(2)由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标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总氮、总氰化物、色度、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35mg/L、1.86mg/L、0.353mg/L、11mg/L、5.34mg/L、<0.004mg/L、40(倍)、<0.06mg/L、6.4mg/L,pH值范围为6.82~6.96(无量纲)。由以上数据表明,该项目标排口出水所测项目均符合《义乌市中药类制药行业纳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排放标准,同时符合国家标准。
(3)由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208mg/L、15.6mg/L、5.01mg/L、94mg/L、1.16mg/L,pH值范围为7.06~7.27(无量纲)。由以上数据表明,该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出水所测项目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标准,为达标排放。
2、废气
(1)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粉碎、振荡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2.8×10-2kg/h,粉碎、振荡排气筒B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3.6×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为达标排放,。
(2)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烟气排气筒C出口颗粒物、SO2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8.4mg/m3、8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相关限值要求,NOX最高排放浓度为39mg/m3,符合《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相应要求限制,为达标排放。
(3)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乙醇废气排气筒D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2.65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4.8×10-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为达标排放。
(4)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提取车间排气筒E、制剂车间排气筒F、饮片车间排气筒G出口臭气浓度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229(无量纲)、309(无量纲)、174(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为达标排放。
(5)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站废气排气筒H出口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0.096mg/m3、0.19mg/m3、550(无量纲),硫化氢、氨最高日均排放速率分别为5.1×10-4kg/h、1.0×10-3kg/h,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为达标排放。
(6)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油烟排气筒I出口饮食业油烟浓度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89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达标排放。
(7)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45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为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0.08mg/m3、0.015mg/m3、17(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为达标排放。
(8)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值为0.183m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二级标准中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项目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值分别为0.04mg/m3、0.003mg/m3、<10(无量纲),监测浓度均达标。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南侧厂界、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经贝家园)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该公司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分质处理,确保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各固废的处置过程符合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09O2CXCrGeMoqz9o8yJCw 提取码: gvej
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hnf4CKQKkkdYCOtqCDktA 提取码: kg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