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浙江义乌菲欧丽饰品有限公司年产80t不锈钢饰品、工艺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义乌菲欧丽饰品有限公司年产80t不锈钢饰品、工艺品扩建项目
单位:浙江义乌菲欧丽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功能区二期五联路165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5月11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87~7.2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31mg/L、悬浮物150mg/L、氨氮19.2mg/L、总磷4.9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项目清洗废水委托义乌市靓迪饰品厂污水处理站处理,清洗废水出口中的pH值范围6.99~7.2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5mg/L、悬浮物9mg/L、氨氮2.08mg/L、石油类<0.06mg/L,均符合《义乌市电镀制版行业纳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光、打磨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26.8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6kg/h,项目抛光、打磨排气筒B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22.7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2kg/h,等效排气筒I出口最高排放速率为0.28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全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材料、废砂轮片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废水委托义乌市靓迪饰品厂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由义乌市靓迪饰品厂统一委托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iTe5Er7bhDfP0Zzl15riQ 提取码:rm0z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4v5hjfZEcgBaayZ8p0WvA 提取码:tc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