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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浩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30亿支棉签、10吨医用棉球、30吨化妆棉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浩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30亿支棉签、10吨医用棉球、30吨化妆棉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浩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30亿支棉签、10吨医用棉球、30吨化妆棉片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浩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双峰路517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5~7.3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72mg/L、悬浮物156mg/L、氨氮23.8mg/L、总磷4.77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制管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17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卷棉废气排气筒B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22.2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6kg/h,项目卷棉废气排气筒C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23.2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7kg/h,等效排气筒I出口最高排放速率为0.29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值为0.88mg/m3,均值为0.86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4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59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已按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产生的废塑料管收集后粉碎回用于制管工序;废竹、纸棒、废包装材料、纤维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DHJAqBIdXmyVl-27-_zqQ 提取码:zb0y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peM5yxbDqvbI-Z5mDRFiw 提取码:mc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