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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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永康市启顺机械厂年产2万套汽动工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康市启顺机械厂年产2万套汽动工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单位:永康市启顺机械厂
建设地点:永康市西城街道俞皮村2号(求精塑粉前50米)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18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9-7.5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60mg/L、悬浮物80mg/L、总磷7.3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旱作的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排气筒A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13.6mg/m3,项目厂区排气筒B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10.3mg/m3,项目厂区排气筒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分别为4.14mg/m3、5.2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排放标准,排气筒C出口氮氧化物的最高浓度为55mg/m3,SO2最高浓度<3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76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西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油、废包装桶等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边角料、抛丸除尘灰、喷塑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次品、废钢丸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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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tyz52ptkdV_F4L6MdpE6A 提取码:8oq2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V_HCzmsKCSzt2XiBfGqiA 提取码:6nq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