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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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英菲汽车有限公司(原义乌宏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JEEP汽车4S店建设项目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英菲汽车有限公司(原义乌宏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JEEP汽车4S店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英菲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后宅汽车城9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2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8-7.39(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58mg/L、悬浮物83mg/L、氨氮16.0mg/L、总磷2.2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 2 规定的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9.67mg/m3;苯系物高浓度为6.18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61mg/m3;苯系物的最高浓度为0.0148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无组织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蓄电池收集后委托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储存转运;废机油收集后委托义乌佳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储存转运;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含油漆废抹布、废油漆混合物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储存转运;废机油滤芯收集后委托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储存转运;轮胎、塑料件、废零部件收集后外售;含机油废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无。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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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UgD0MQPzeclBzY3VkjUNQ 提取码: mwra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_Qkb7zwaUHDl5gAB1IMPA 提取码: du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