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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铼元(浙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铼元(浙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铼元(浙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单位:铼元(浙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北路622号1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4~7.2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6mg/L、悬浮物96mg/L、氨氮17.8mg/L、总磷5.30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3.31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8.7×10-3kg/h;实验室酸雾废气排气筒B出口氯化氢的最高浓度为1.01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4.3×10-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65mg/m3,氯化氢的最高浓度为<0.05mg/m3,甲醇的最高浓度为<0.1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厂界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值为16(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南侧厂界、东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丹阳街住宅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液、喷淋废液、化学试剂瓶、首道清洗废水、离子交换柱、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废培养基、一次性培养皿灭菌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nmHjTVR1L8p7JL1Q-iO4g 提取码:xd5u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dRt5iPIPv8Olf3zJU7RHA 提取码:10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