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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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环宇汽车修理厂年维修保养小型汽车9000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环宇汽车修理厂年维修保养小型汽车9000辆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环宇汽车修理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凯吉路9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4~7.1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55mg/L、悬浮物84mg/L、氨氮17.9mg/L、总磷2.09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氨氮排放浓度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规定的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车间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9.24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5kg/h,苯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14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1.3×10-3kg/h,甲苯的最高排放浓度为7.04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9.5×10-2kg/h,二甲苯的最高排放浓度为7.66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4.4×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68mg/m3,苯的最高浓度为<0.0015mg/m3,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0037mg/m3,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026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厂界、北侧厂界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幸福社区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弃件、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由义乌佳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废旧电池由浙江尚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等由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暂存转运;废机油滤芯委托浙江盈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在厂区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仓库位于室内,已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盗处理后基本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及其修改单的贮存场所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危废产生情况及清运情况核计,企业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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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U8aQHWm2aAnB7VSxIhrgA 提取码:od8d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aogakzIfvM67o_UqbcF9A 提取码:fn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