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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启轩印刷厂年产1500万张纸制品建设项目(先行)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启轩印刷厂年产1500万张纸制品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启轩印刷厂年产1500万张纸制品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启轩印刷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义东工业区银海路1327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1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9-7.37(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2mg/L、氨氮16.6mg/L、总磷2.49mg/L、悬浮物110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车间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65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1.0×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廿三里第二小学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次品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桶、润版液包装桶、洗车水包装桶、洗车废液、含油墨废胶皮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暂存转运;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R56Cskcdmj6MLsb5jc0LQ 提取码: 7dwb 

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BZnoVEv-W3vgGKz2Jv_Jg 提取码: rb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