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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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浙江六品堂印刷有限公司年印刷15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六品堂印刷有限公司年印刷15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
单位:浙江六品堂印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伟亚路9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7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89~7.09(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74mg/L、悬浮物132mg/L、氨氮25.4mg/L、总磷5.3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车间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3.72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2.8×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值为1.20mg/m3,均值为1.19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03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2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桶、含油墨、洗车水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橡皮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由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有1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仓库已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盗处理,基本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及其修改单的贮存场所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危废产生情况核计,企业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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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rU2jMgd5pFZFJjNPRrShQ 提取码:mnev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bQt0JluYnNSAuJ_4RRdCw 提取码:j2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