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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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豪乾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只相框建设项目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豪乾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只相框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豪乾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工业区 402-10 号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89-7.1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5mg/L、悬浮物82mg/L、氨氮26.5mg/L、总磷5.40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喷漆排气筒A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1.2mg/m3,苯系物的最高浓度为<0.004mg/m3,乙酸酯类酯的最高浓度为<1.5×10-4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20mg/m3,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1.50×10-3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6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抹布、油漆渣、危险废包装材料等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次品由企业回收利用;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折算全年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核定满负荷排放量为0.134t/a。符合环评中建议排放量0.7464t/a的要求,为达标排放。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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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yhfVctYJpgpGZH4LDP0tg 提取码: xrf5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XEbQHELqJe5jyFvJjXPwA 提取码: f4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