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宗泽路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宗泽路加油站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宗泽路加油站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城街道宗泽路与西城路交叉口(宗泽北路28号)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31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6.60~6.8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60mg/L、悬浮物178mg/L、氨氮21.4mg/L、石油类2.41mg/L;项目初期雨水隔油处理后的pH值范围6.50~6.66(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7mg/L、悬浮物125mg/L、石油类<0.01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油气分离器排气筒A、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639mg/m3、370mg/m3,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中的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侧边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侧边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油渣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油渣用专用固废罐收集后,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置。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3nPfvwVAuKL9x16Z41zYQ 提取码:f8q4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kK5hMXhU84pGdUlcI67lw 提取码:f6v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