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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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东阳市南马荣华木制品厂年产100立方米木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阳市南马荣华木制品厂年产100立方米木线技改项目
单位:东阳市南马荣华木制品厂
建设地点: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西田小区兴和路5号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5~7.7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28mg/L、悬浮物125mg/L、氨氮26.4mg/L、总磷4.6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木工、开料粉尘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7.5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26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分别为1.84mg/m3,0.46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厂界、东北厂界1、东北厂界2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木材边角料、废木屑、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东阳市易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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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2ypC0RaJRVNs7x1aGvj9A 提取码:3e5h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59RSRpMTUAgzJ19hZcsrOA 提取码:cn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