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嘉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瓶指甲油、200万瓶香水建设项目(先行)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嘉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瓶指甲油、200万瓶香水建设项目(先行)建设地点:义乌嘉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5-7.42(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36mg/L、悬浮物96mg/L、氨氮22.6mg/L、总磷2.3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35mg/m3,排放速率为9.8×10-3kg/h;乙酸乙酯的最高浓度为<0.006mg/m3,排放速率为<5.6×10-5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排气筒A出口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为407(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中新扩改建的二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7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厂界1、东北厂界2、西北厂界、西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粉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WLlpPHOs4e0S5v0u-cNZw 提取码: 7dkf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GzoZK6H3p_eccXlENonxw 提取码: ue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