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义乌市顺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片材搬迁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顺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片材搬迁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顺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片材搬迁扩建项目

单位: 义乌市顺达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聚贤路28号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2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5~7.73(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00mg/L、悬浮物115mg/L、氨氮24.8mg/L、总磷2.49mg/L、动植物油类5.96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挤出、压延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最高浓度分别为4.16mg/m3、3.49mg/m3;挤出、压延废气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最高浓度分别为3.38mg/m3、3.51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66mg/m3,氯化氢的最高浓度为<0.05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48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Ija54LZdW1k_Tx_Rz7cYQ 提取码:gcsk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qTJyj0nVhwN8OEvbbY_9g 提取码:7d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