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鸿盛拉链有限公司年产尼龙拉链5000吨技改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鸿盛拉链有限公司年产尼龙拉链5000吨技改项目
单位:义乌市鸿盛拉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城北路J86巷13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6月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88-7.30(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17mg/L、悬浮物115mg/L、氨氮24.0mg/L、动植物油类6.33mg/L、总磷1.0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87mg/m3,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351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69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遗安新村二区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气边角料、废纤维尘、废弃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泔水委托义乌市蓝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f0O1a6Hc4ueabiyKuoGjw 提取码: tedc
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uyP_S0CEV7wuyuHigaIFg 提取码: mr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