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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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武义博朗工具有限公司年产35万台榨汁机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义博朗工具有限公司年产35万台榨汁机生产线技改项目
单位:武义博朗工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义县白洋工业区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4~7.30(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62mg/L、悬浮物184mg/L、氨氮20.3mg/L、总磷5.44mg/L、石油类1.16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32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1mg/m3,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83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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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TQ-yW1QPPysK8uneLrP9A 提取码:d7j8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USsy_TqY87QnWwviDkSDQ 提取码:fi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