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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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一期2GW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一期2GW项目)
单位: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义乌高新区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4月3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2~7.30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65mg/L、悬浮物172mg/L、氨氮26.4mg/L、总磷5.38mg/L、动植物油类7.3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层压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6.40mg/m3,层压废气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3.28mg/m3,排气筒A、排气筒B的等效排气筒I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8kg/h;项目焊接废气排气筒C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0mg/m3,焊接废气排气筒D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0mg/m3,排气筒C、排气筒D的等效排气筒H颗粒物的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2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91mg/m3,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667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北侧厂界、西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废胶桶、酒精桶,废电池片经收集后由原厂回收处理;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xN1GDnPXxUP-NjRAokTOw
提取码:fxrb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ZQy6tKPbHWmT5EuvQUzyA
提取码:mo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