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浙江新派服饰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无缝内衣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新派服饰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无缝内衣建设项目
单位:浙江新派服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城西街道桥头村(义乌市耀洵饰品有限公司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14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9-7.43(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20mg/L、悬浮物339mg/L、氨氮19.6mg/L、动植物油类7.52mg/L、总磷2.23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75mg/m3,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27mg/m3,排气筒C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20mg/m3,排放速率为<4.8×10-2kg/h,排气筒D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25.0mg/m3,排放速率为4.2×10-2kg/h,排气筒E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20mg/m3,排放速率为<4.1×10-2kg/h,排气筒F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21.3mg/m3,排放速率为5.1×10-2kg/h,排气筒G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20mg/m3,排放速率为<8.8×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标准”;等效排气筒K最高排放速率为0.320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0mg/m3,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5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敏感点流大塘村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收集的纤维尘、边角料、废次品、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专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LIMOOSrVwWHY8YfPPLa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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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YJfW54SZFLOOSOXmfvu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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