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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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龙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 2t/h 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龙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 2t/h 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龙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六石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9~7.14,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94mg/L、悬浮物159mg/L、氨氮23.3mg/L、总磷6.36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氮氧化物的最高浓度为135mg/m3,SO2最高浓度14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13.6mg/m3,烟气黑度为0.5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中新建锅炉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锅炉灰渣、尘渣、废弃滤袋和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厂区NOx、SO2折算满负荷工况下有组织废气年排放量约为0.791吨/年、0.080吨/年,符合项目审查意见的函中总量控制的要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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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FidqjT6P9ASeLmMs0RbqA 提取码: 4wiv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fYxVxhfMuUHj8ADaoWFCg 提取码: 3c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