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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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永康市航光搪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只搪瓷炉架、4万付门合页生产线技改项目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康市航光搪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只搪瓷炉架、4万付门合页生产线技改项目
单位:永康市航光搪瓷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康市象珠镇工业功能分区清柳路108号永康市华荣五金制品厂厂区内第五幢第一层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11~7.20,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99mg/L、悬浮物80mg/L、氨氮20.3mg/L、总磷2.18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打磨废气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为37.8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2kg/h,搪烧废气排气筒B出口氟化物最高浓度为0.94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1.2×10-3kg/h,抛光、抛丸废气排气筒C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6.0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55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533mg/m3,氟化物的最高浓度为<0.0005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侧厂界,北侧厂界1,北侧厂界2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废物有金属边角料 ,一般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和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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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4ZsTJqmE3cS2dp5TFdmNQ 提取码:b8x1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LIaRl_krT6c5ag9D7nUBg 提取码:qb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