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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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东阳市春生木业有限公司年产600立方米木线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阳市春生木业有限公司年产600立方米木线项目
单位:东阳市春生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民和路南12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2-7.38(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4mg/L、悬浮物85mg/L、氨氮19.8mg/L、动植物油类6.04mg/L、总磷2.08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木工、雕花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7.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0.7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值为0.53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木材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木屑外运用于制作生物质成型燃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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