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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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永康市南健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1万台健身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康市南健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1万台健身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单位:永康市南健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康市城西新区玉桂路 108 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5~7.24,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80mg/L、悬浮物89mg/L、氨氮22.2mg/L、总磷6.02mg/L;生产废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6.54-6.80,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8mg/L、悬浮物51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木工废气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2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项目喷涂、晾干废气排气筒B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3.40mg/m3;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9.22mg/m3;乙酸丁酯最高排放浓度为0.483mg/m3;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均《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 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94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67mg/m3,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11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 5 规定的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东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木长降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边角料、木工收集粉尘等属于一般固废,企业回收利用。打磨收集粉尘、废有机溶剂桶、漆渣、废活性炭、水帘、水喷淋废水、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固废,企业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丁酯计)年排放量为0.269t/a,折算为满负荷生产时VOCs(以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丁酯计)年排放量为0.272t/a,CODcr年排放总量0.021t/a,氨氮年排放总量0.002t/a。均符合项目审查意见的函中总量控制的要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dKf2af9yuzyT23QecsQGw 提取码: 91kb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FcfhNtnf9CFTtI70ttg8A 提取码: rv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