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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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科太彩印有限公司年印刷250吨OPP膜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科太彩印有限公司年印刷250吨OPP膜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科太彩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稠义西路168号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4~7.36,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36mg/L、悬浮物94mg/L、氨氮22.3mg/L、总磷5.16mg/L,项目喷淋废水的pH值范围6.71~6.85,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废气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7.81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7.1×10-2kg/h,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1.45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1.4×10-2kg/h,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1.50×10-3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1.5×10-5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乙酸乙酯最高排放浓度为15.6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0kg/h,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表1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要求,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81mg/m3,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26mg/m3,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2.27×10-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西侧厂界、南侧厂界1、南侧厂界2、东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铜溪小学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洗车液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kZAFy6sp9-bGoWENef2vg&shfl=sharepset 提取码:jwbo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QeXeqCQ4C-Tjm7bSErvNQ&shfl=sharepset 提取码:z7u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