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永康市方岩家得乐电器厂年产25万只电饼铛、25万只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金华市顺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块装饰砖和1000万块道路绿化砖生产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康市方岩家得乐电器厂年产25万只电饼铛、25万只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单位:永康市方岩家得乐电器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前案路55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备案表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3~7.37,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36mg/L、悬浮物89mg/L、氨氮19.4mg/L、总磷1.23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生产废水的pH值范围6.50~6.69,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8mg/L、悬浮物5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漆、喷漆工序排气筒A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0.51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8.48mg/m3,乙酸丁酯最高排放浓度为2.62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标准;项目烘干工序排气筒B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4.59×10-2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2.58mg/m3,乙酸丁酯最高排放浓度为0.368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标准;项目压铸工序排气筒C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2.89 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0×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项目注塑工序排气筒D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2.80 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磨边工序排气筒E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0.3 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1.1×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项目喷砂工序排气筒F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0 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8×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项目天然气燃烧工序排气筒B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3mg/m3,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mg/m3,烟气黑度为0.5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项目熔化及生物质燃烧工序排气筒G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9.9 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8mg/m3,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4mg/m3,烟气黑度为0.5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8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31 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侧厂界①、北侧厂界②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炉渣、灰渣、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ag9n33NjqPLRABrzaFGwA 提取码: gyew

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7Me4vtC3TqyoeRlChA69g 提取码: wf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