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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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金华市顺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块装饰砖和1000万块道路绿化砖生产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经格东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色浆10000吨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经格东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前案路55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备案表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5~7.40,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1mg/L、悬浮物73mg/L、氨氮20.0mg/L、总磷1.47mg/L,动植物油类6.81 mg/L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研磨粉尘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0.18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前案村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含助剂的废弃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含助剂的废弃物和回收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tUqZbDnI-5O6zfFnnbDMw 提取码: k5z6
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iP3nuXihpSejybxyX6YDw 提取码: tvh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