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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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东阳市横店兴隆行红木家俱厂年产600套红木家具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阳市横店兴隆行红木家俱厂年产600套红木家具项目
单位:东阳市横店兴隆行红木家俱厂
建设地点:东阳市横店镇昌盛路37号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22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85~7.05,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98mg/L、悬浮物102mg/L、氨氮20.0mg/L、总磷1.40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二甲苯最高浓度为7.11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5.4×10-2kg/h,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2.2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0.1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乙酸乙酯最高浓度为8.1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6.3×10-2kg/h,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乙酸丁酯最高浓度为10.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11kg/h,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中相关要求。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去除率可达47.5%-67.5%。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15mg/m3,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567mg/m3,项目厂界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15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废砂纸、木材边角料、废木屑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棉布以及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U003SH-vakpd0gXhMYtJg 提取码:zy2y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2ie2eOhHRvgqW-FOEfvtA 提取码:0r9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