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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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双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瓦楞纸箱扩建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双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瓦楞纸箱扩建项目
单位:义乌市双剑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义西工业园区伟亚路7号
公示内容: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2019年10月18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8~7.39,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4mg/L、悬浮物33mg/L、氨氮21.9mg/L、总磷0.475mg/L、动植物油类2.0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8.25mg/m3,最高日均排放速率为1.7×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验收监测期间,设备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43.3%-51.5%。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燃油锅炉排气筒出口SO2最高浓度为5mg/m3、NOx最高浓度为164mg/m3、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0mg/m3,烟气黑度为0.5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00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8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油墨渣、含油墨抹布和废印刷版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环评单位出具的补充说明(附件2),项目实际不产生含油墨废水,含油墨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废油墨渣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分离产生的水收集后循环使用于滚筒清洗。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YjEQxFgDI_s3lm0bRtibw 提取码:f7ce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Rq8fTrpnff1QeU-O3snzw 提取码:l6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