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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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速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保养小型汽车2000辆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速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保养小型汽车2000辆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速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后宅街道起航路233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9月6日—2019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6-7.40,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00mg/L、悬浮物50mg/L、氨氮14.4mg/L、动植物油类4.82mg/L、总磷2.1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总磷、氨氮排放浓度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26877-2011)中表2规定的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8.03mg/m3,甲苯排放浓度为0.65 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为5.35mg/m3,乙酸乙酯排放浓度为<0.006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规定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2.69×10-2 mg/m3,项目厂界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2.61×10-2 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04mg/m3,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规定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委托义乌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蓄电池委托浙江新生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滤芯、危险废包装桶、含油漆废抹布、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废弃件等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含机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WMCjcxzRMStzWoSQwd6mA
提取码:rc9d
专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R57sWgEtTkgHuwuLmrG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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