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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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天梭针织厂年产线布260吨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天梭针织厂年产线布260吨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天梭针织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金三角10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9月6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1~7.32,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34mg/L、氨氮8.22mg/L、总磷0.708mg/L,动植物油类2.12 mg/L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整烫排气筒A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7.5mg/m3,染整油烟最高排放浓度为1.10 mg/m3,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新建企业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0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2c8XUZ0p7wEUFmnYWKHpQ 提取码: 9kp6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d0YWihi8ZBKD6xtrJ9uMA 提取码: 4k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