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班布日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纸巾200吨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班布日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纸巾200吨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班布日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龙潭路19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2~7.08,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38mg/L、悬浮物135mg/L、氨氮30.3mg/L、总磷5.4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印刷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值浓度为2.31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1.2×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2.11mg/m3,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83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含油墨废棉布、清洗废液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印刷版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专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7OwjjLUskbzGSejzJnLew
提取码:k4g8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UM4Ad98hzcozXMrHzgcpA
提取码:6t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