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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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三淮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饰品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三淮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饰品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三淮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龙翔路32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89~7.41,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06mg/L、悬浮物141mg/L、氨氮26.7mg/L、动植物油类7.51m/L、总磷3.9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1.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4.00mg/m3,苯乙烯最高浓度为0.036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验收监测期间,设备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68.5%-72.4%,苯乙烯去除率为77.2%-79.3%。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22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38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项目厂界苯乙烯未检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花皮塘小区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粉尘和一般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委托义乌市稠江金厦墙体材料厂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BrGf7P55RQjKDJ1KZsOQw 提取码: m4sg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hZl9b_Q6NPuDzf0FXZe_w 提取码: wr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