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慕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
电话: 0579-85553577
网站: http://www.zjmusen.com/
邮编:32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珍奥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打纯锡饰品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珍奥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打纯锡饰品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珍奥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经济开发区三期戚继光路481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7日—2019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9~7.40,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09mg/L、悬浮物90mg/L、氨氮23.5mg/L、动植物油类1.98mg/L、总磷1.8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3.8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0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2.70×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384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7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174m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0.7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综合详解》中的规定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胶水桶包装材料厂家回收;炉渣、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胶带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2J_g1vlM-_pGK31MZ0Vbg 提取码: xrea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Fx7snIBtFUS614SHdeyBQ 提取码: 28m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