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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威仁包装有限公司 年印刷200吨包装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义乌市威仁包装有限公司年印刷200吨包装袋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市威仁包装有限公司年印刷200吨包装袋建设项目

单位:义乌市威仁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四通西路63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7.29~7.46,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91mg/L、悬浮物94mg/L、氨氮23.2mg/L、动植物油类2.5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6.6mg/L、总磷1.84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出口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最高日均值浓度分别为24.5mg/m3、28.0mg/m3、4.63mg/m3,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中相关的生产车间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浓度(PC-STEL);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最高排放速率分别为0.38kg/h、0.44kg/h、6.87×10-2kg/h,均符合《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公式:Q=CmRKe计算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乙酸乙酯、厂界乙酸丁酯、厂界异丙醇均未检出。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油墨包装桶、废稀释剂包装桶、废胶黏剂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85553577

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JbKxxcGm-i0bDBcKA08Hw 提取码: 7thp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nPEp0L-zc9M30ao7wsWqg 提取码: iwkx